檢察調(diào)解助力鄰里拆除多年“心墻”
2024-04-25 14:33:4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翔 | 作者:陳斌 陳雪婷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斌 陳雪婷)近日,永興縣人民檢察院成功調(diào)解了一起因鄰里糾紛而引發(fā)的刑事案件,雙方達成刑事和解,化干戈為玉帛。
?郭某秀與馬某芳系多年鄰居,但兩家因糾紛經(jīng)常發(fā)生爭執(zhí),郭某秀甚至在雙方房子交界處壘起一堵墻,以阻止雙方通行。
2023年6月,郭某秀因瑣事再次與馬某芳、曹某英夫婦發(fā)生爭吵。郭某秀致馬某芳輕傷貳級,公安機關因此立案,馬某芳多次通過網(wǎng)絡和市長熱線要求相關部門介入處理。
該案移送永興縣檢察院后,考慮到該案系民間糾紛引起的輕微刑事案件,當事人郭某秀年齡較大且其家屬愿意調(diào)解解決問題。為將矛盾化解于訴前階段,幫助當事人解決“法結”和“心結”,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,主動聯(lián)系公安機關、村干部做雙方工作,因雙方當事人訴求未達成一致,一時間調(diào)解陷入了僵局。
為找尋推進調(diào)解突破口,檢察官聯(lián)系了雙方在外務工的子女參與調(diào)解,同時從“法、理、情”角度進行釋法說理。最終,雙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。在檢察官、鎮(zhèn)綜治辦干事、村干部和中間人的見證下,雙方簽訂了和解協(xié)議,郭某秀家屬向馬某芳道歉并主動拆除壘在兩家間的磚墻,并賠償相關費用共計32800元,被害人馬某芳對郭某秀表示諒解。鑒于郭某秀主動到案、自愿認罪認罰,積極賠償被害人并取得對方諒解,縣檢察院依法對郭某秀作出不起訴處理。至此,多年來橫亙在兩家的“心墻”終于被拆除了。
組稿:李翔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